另外明代张景岳写有一本医书,名为《景岳全书》,此书刊刻于一六二四年,也就是天启初年。此书第三十九卷“男病”下有:“或好男风以致阳极,阳极则亢而亡阴”[7]。此书为张景岳毕生行医经验,此条置于“子嗣类”疾病之下,既然说到“好男风”则必然治疗过此类病人,用男风而不用南风,也可以证明随着时代的发展,男风的使用频率更高,正如上文对《金瓶梅》的分析,南风的地域色彩已经不足以概括明代中期以来的世风,故男风成为一种具有标志性的词汇。
二、男风内涵
男风从内涵上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。首先男风即是指男色。男色概念与男风非常接近,甚至《汉语大词典》如此解释:“男风,犹男色。”但实际上二者并不相同。相对来说,男色起源更早。男色语出《汉书》“佞幸传”:“柔曼之倾意,非独女德,盖亦有男色焉。”[8]这一概念的外延包括如下词汇:龙阳、佞幸、男宠、男娼等。龙阳是男色中的重要角色,佞幸专指帝王身边的男色,男宠多在帝王、达官贵人身边,男娼则与妓女相对。这四个词语皆指男色,但并不能完全代替男色。自《汉书》以下,文人笔记沿用了男色这一概念。
陶榖《清异录》卷一:“今京师鬻色户将及万计,至于男子举体自货,进退恬然,遂成蜂窠巷陌,又不止烟月作坊也。”[9]此处没有明确用男色一词,将男子视之以“鬻色户”,与女色相提并论,也就是男色之意。至明代男色一词在笔记中几至泛滥。谢肇淛《五杂俎》不止一次用男色一词:“男色之兴,自《伊训》有‘比顽童’之戒,则知上古已然矣。”“今天下言男色者,动以闽、广为口实”。[10]1638“夫男色,天犹妒之,况妇人乎!”[10]1639但根据语言表达的需要,谢肇淛也两次用到男宠,一次用到龙阳,“衣冠格于文罔,龙阳之禁,宽于狭邪;士庶困于阿堵,断袖之费,杀于缠头。河东之吼,每末减于敝轩;桑中之遇,亦难谐于倚玉。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。”“叙女宠者,至《汉事秘辛》极矣;叙男宠者,至《陈子高传》极矣。”[10]1638从这三处出现的龙阳和男宠来看,这两个概念不过是从属于男色的,男色仍是作为整体描述来使用的,而男宠、龙阳只是其具体表现中的一种。明末沈德符《万历野获编》也是以男色为概念解读中晚明以来的特殊社会现象。《万历野获编》有“男色之靡”[11]622条,其中说道:“宇内男色有出于不得已者数家”、“佛经中名男色为旃罗含”。又有“春画”[11]659条:“惟古墓砖石画此等状,间有及男色者,差可异耳。”“周解元淳朴”[11]896条:“主人知其不堪寂寞,又不敢强留,微及龙阳子都之说,即恚怒变色,谓此禽兽盗丐所为,盖生平未解男色也。”在男色大概念之下,《万历野获编》也使用了男宠:“龙山为主人别号,自是遂溺于男宠,不问妍媸老幼,必求通体。”[11]896“契兄弟”,契兄弟是闵地风俗,“闽人酷重男色。”“男色之嗜,至不避族属尊卑,且行凶忍如此,亦闽俗之祖欤。”[11]902
从上述男色及其相关词语的使用情况来看,它跨越了年龄、阶层等诸多限制,将核心置于“色”,与女色相对,它更具有概括性。从汉代称男色伊始,直至清代笔记都在用此一词。当这个词所代表的形象进入明代中期以来的小说戏剧中时,则变成了男风。概括来说,男风与男色在明清的使用范围并不相同,男色主要在笔记之中,而男风则在小说戏剧之中。而男风最核心的内涵就是男色。上面所举之例,如“俺大王爷最爱南风”、“鬼犯是有些罪,好男风”、“原来安进士杭州人,喜尚男风”等,另如《西湖二集》第十一卷:“第三恨道,男子娶小老婆,偷妇人,已是异常可恨之事了,怎生又突出一种‘男风’来,夺俺们的乐事,抢俺们的衣食饭碗。”[12]所举案例中的男风皆是男色之意。
男风的第二个内涵,它暗含有性爱方式之意,即常被古人称为“后庭花”者。这个含义出现在《金瓶梅》中,西门庆说“他南人的营生,好的是南风”。西门庆这句话是对妓女董娇儿、韩金钏儿说的,小说中的蔡蕴一直没有表现出对男色的喜好之意,西门庆令董娇儿、韩金钏儿做好晚上服侍蔡蕴的准备,他对二人说这句话不无调侃之意。这里的南风,并非说蔡蕴好男色,而是就性爱方式而言。这种用法并不普遍,但它是男风的一个必然的内涵,男风本身就已经指代了男性性行为的这种必然方式。
男风的第三个内涵,它有好男风的社会风气之意,即中晚明以来畸形的纵欲风气。这一内涵并没有明确地被使用,而是暗含于“风”字之内。风,风教、风俗之意。小说、戏剧等通俗文学换男色而为男风,本身是含有将男色提升为社会现象之意的。通过上文对男风以及南风的解读,可以证实男风在使用的过程中已经蕴含了此种含义。
综上所述,男风,其核心为男色,从技术层面来说,它代表了一种特殊的性爱方式,从社会层面说,它属于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。男风的外延不仅涵盖了龙阳、男宠、契兄弟等书面化的称谓,也涵盖了民间比较粗俗的说法,例如明末话本小说《石点头》中就出现带有地方特色的词汇:
读书人的总题,叫做翰林风月。若各处乡语,又是不同。北边人叫炒茹茹,南方人叫打篷篷,徽州人叫塌豆腐,江西人叫铸火盆,宁波人叫善善,龙游人叫弄若葱,慈谿人叫戏虾蟆,苏州人叫竭先生,大明律上唤做以阳物插入他人粪门淫戏。话虽不同,光景则一。[13]304
可以对之加之佐证和补充的是《龙阳逸史》第六回:“这是我这里(注:这里指建宁府殴宁县)拐小官的乡语,就如徽州叫(塌)豆腐,江西叫铸火盆,北路上叫糙茱茱一般。”[14]《红楼梦》中亦有如:“贴的好烧饼,你们都不买一个吃去?”的说法。此种称谓皆属于男风现象下的具体表现,其或指向男色,或指向男性性行为方式,不一而足。概括起来皆为男风。
三、男风与同性恋概念的区分
同性恋是一个外来词汇,指的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的性取向。它与男风在描述的对象上有交集,但绝不是一个对等的概念。
从两词的范畴来看,同性恋既包括男性,也包括女性,是针对全部人类而言的。男风的发生人群仅限定在男性群体。从判定同性恋者与好男风者的条件来看,二者形似的地方是对同性产生明显性欲或者发生了性行为,但这不是判定是否为同性恋的核心条件,同性恋者是在自身清醒、性意识觉醒的情况下,对同性有明显或强烈的性欲,其中不涉及色情成分,并且偶然的同性性行为被排斥在外。而男风的核心内涵是“色”,好男风主要是好色,男性间的性行为皆可视为男风,如此便无所谓性意识的觉醒,即使参与男风的个体都是成熟的,但对自身的性行为并没有明确认识。发生男风的情况很复杂,诸如风气所致、禁欲的环境所致等,并且具有男风关系的人群特点也很突出,双方往往处于不平等的状态,而总要有一方充当男色的角色,为另一方提供性满足。《石点头》第十四回:“如此说来,方见安陵龙阳,是男色中魁首。楚王魏王,乃男风队里都头。”[13]305作者之所以将男色、男风分开使用,一是避免重复,二是所描述对象不同,安陵君、龙阳君是中国古代典型的男宠,而楚王、魏王则是好男色者,二者等级差距很大。在明清小说之中,这种等级差距继续保留,或明或暗地以不同方式表现出来。
从二者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来看,怀特姆通过对同性恋的调查研究已得出结论:社会规范既不能阻碍也并不助长同性恋倾向,同性恋倾向与社会对它的态度没有关系,无论严厉还是宽容,社会中的同性恋人群是接近并保持稳定的[15]。同性恋是一种自然的生理现象,跨文化而普遍存在,社会法制与舆论环境无法从本质上干涉同性恋倾向与同性恋人群。但男风不同,因为在好男风的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并非具有同性性取向,他们之所以参与进来,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很大关系。比如从晚明时期的笔记资料来看,男风成为社会风尚,众人趋之若鹜,表现在小说中就出现了小官在城里与乡下四处游走的情节。清代实行了严苛的文化政策,晚明开放性的心学思潮不复存在,但清代的男风现象与明代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,这与清代各项政策如禁止官员狎妓有关,因为政策的执行和戏曲的发展,官员以及百姓开始转向了狎小旦,小旦为男性所扮,既不违反规定,又可以满足自身好色的欲望。明清时期的这种情色现象进入新中国后已经基本不存在了,这更是与政府的法律制定有很大关系。同性恋可以视为生理、心理问题,男风则已经成为社会问题。
既然如此,对同性恋与男风的评价也应该是有所区别的。对同性恋,李银河提出:“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,没有必要也不应当作价值判断。”[15]12笔者同样持此观点,同性恋无关社会道德,作为与异性恋一样的自然存在,不应给出对错好坏的结论。但是对于古代社会的男风是应该有所评判的,男风不是一种良好的社会现象,男风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强烈的纵欲和卖淫色彩,它不仅需要正确的价值判断,更需要政府的直接干预。
上文已经提到同性恋是一种跨文化、跨地域的存在现象,当然它也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之中。在古代男风的掩盖之下,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是存在并被无意识地记录下来的。在缺乏性取向意识的古代,也有极少数男性之间存在带有爱情的性关系,他们已最大限度地接近了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,这种现象也被记载或描写于笔记、小说之中,如《石点头》的最后一篇《潘文子契合鸳鸯塚》,冯梦龙《情史·情外类》之“万生”等,但这在男风中所占比例是相当微小的。
综上所述,笔者以为同性恋仅可作为男风研究的参照概念,而不宜将之作为主要概念使用。男风更符合这种古代社会现象的本质,更加科学和严谨。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例,台湾地区的相关论文皆使用男风或男色,而笔者认为使用男风更为合适。这也说明在研究的过程中以男风取代同性恋是完全可能的,并不至于出现表达上的不便。说到此处,必然有学者提出女性问题。女性间的性关系在中国古代同样存在,相对于男风来说更为暧昧。例如古代宫廷中女性间的对食、磨镜,这是一种长期禁欲状态下发生的性关系。小说中也偶有涉及,如蒲松龄《聊斋志异》中的《封三娘》。甚至有研究者捕捉《浮生六记》中的蛛丝马迹,断定沈复之妻陈芸是一位同性恋者。这种现象与男风的情况完全不同。首先它并没有形成一种风气,其次从古人对此类事件的描述来看,也并没有出现固定的词汇。并且女性之间的暧昧关系从色情上来说要逊色很多。因此对于这一小部分存在于古代史书、笔记、小说等中的现象,可以姑且称之为同性恋。而男风因其存在的时间长、涉及的人群广、产生的影响大,再加之古人对之有专用词汇,故而笔者认为必称之为男风方合于古代社会现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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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校:汪长林
Research on the Concept of Nanfeng and Its Differences from Homosexuality
ZHANG Guopei
(School of Literature,Pingdingshan University,Pingdingshan 467000,Henan,China)
Abstract:Nanfeng and the Southern Custom coexisted in the ancient books in China.They had similar meanings,but from the Mid-Ming Dynasty,the Southern Custom was replaced by Nanfeng because of its regional feature.Actually,male sex is the core of Nanfeng with the implication of both sexual behaviors and social customs.Homosexuality is a foreign word and it is a sexual orientation.Nanfeng is different from homosexuality in category,environment and assessment.It is suggested that Nanfeng should be used as a core concept in relevant studies and the concept of homosexuality should be used for reference.
Key words:Nanfeng;the Southern Custom;homosexuality;differences
中图分类号:I206.2
文献标识码:A
文章编号:1003-4730(2017)01-0023-04
收稿日期:2016-08-27
DOI:10.13757/j.cnki.cn34-1329/c.2017.01.005
基金项目:河南省社科联、省经团联调研课题“明清小说男风书写中的女性价值及其对当代的启示”(SKL-2016-1745);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“清代小说的品花书写与士人心态研究”(2017-ZZJH-396);平顶山学院科研启动项目(PXY-BSQD2016002)。
作者简介:张国培,女,河北廊坊人,平顶山学院讲师,博士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